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情况
(一)协助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全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规划、组织落实和管理工作。
(二)通过课外活动形式,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思想品德教育、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教育、文化艺术活动、体育运动及军事训练、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等。
(三)开展中小学生的课后服务工作,进行文、体、艺及科技等各类兴趣特长的培训工作。
(四)负责举办或承办市教育局组织的中小学生科技、文艺、体育、教育教学竞赛及大型文体活动和科技活动。
(五)协助文明办、关工委、共青团、妇联、科技局、科协等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是市教育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我市唯一集科技、艺术、体育等于一体的校外教育活动场所。主要承办全市性的青少年科技文艺类等赛事演出活动以及中小学生校外社团训练、特专长培训等。
本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室、活动科、培训科等科室。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是钦州市教育局下属的独立预算单位。2023年钦州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9人,实有在职7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4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74.06万元,同比增加131.65万元,上升92.4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274.0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131.65万元,上升92.44%,主要原因是:2022年的项目资金2023年才上指标做支出。
(二)支出总计274.06万元,同比增加131.65万元,上升92.4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教育(类)232.4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单位运行支出。同比增加118.67万元,上升104.2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增加,人员绩效及社保等的调整。
3.卫生健康(类)7.7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同比增加3.34万元,上升75%,主要原因是:人员绩效工资等的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3.0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6.56万元,上升39.76%,主要原因是:人员绩效工资等的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类)10.7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3.07万元,增长39.97%,主要原因是:人员绩效工资及基数调整。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47万元,项目支出136.5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其他教育支出95.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经费如:人员工资,绩效,社保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8.8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14.25万元,按规定计缴在职人员的养老。
4.事业单位医疗4.57万元,为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公务员医疗补助3.22万元,为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6.住房公积金10.75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7.中等职业教育支出0.0022万元.
8.初中教育支出136.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举行的活动支出及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行活动经费68.82万元,2022年市本级教育发展专项-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经费66.76万元。其中9.63万元用于2名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126.96万元用于活动中心办公场地的搬迁及开展活动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和养老保险等;公用经费12.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钦州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钦州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5万元,支出决算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支出决算数与2022年度基本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2023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三)2023年度公务用车费支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3%。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度年支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3%。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年检和油费。2023年末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车保有量为1辆。
2.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17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州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已组织对2023年度的3个项目(其中2个为上一年度结转的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总支出136.5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2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7%;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33%。市本级教育发展专项-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经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中心聘用人员、社会实践活动和活动中心的搬迁费用,活动已经开展,搬迁项目已完成。从自评的项目来看资金支付不够及时,时间跨度大。后面会自我检查、自我完善,认真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及时反馈资金使用情况并整改,进一步优化支出进度和结构、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完善管理制度。
2. 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市本级教育发展专项-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6.54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124.28万元,执行数为106.18万元,完成预算的85.4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项目实施阶段,各项活动得到正常进行并达到预期效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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